編輯:北京凌鷹起重 瀏覽:5067 時間:2018-06-21
我們都知道電動葫蘆屬于特種設備,那么對于生產廠家來說也有特殊的要求:
電動葫蘆制造廠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所必須的設備技術力量、檢驗條件和管理制度,并應取得生產許可證。
當電動葫蘆發生重大設備事故時,如確屬設計制造原因引起的,制造廠應承擔法律責任。
對使用單位的要求
必須在具有生產許可證的專業制造廠選購電動葫蘆。
使用單位應根據電動葫蘆的工作級別和本規程的要求以及使用的具體情況簡歷必要的規章制度。
使用單位如有不符合制造廠對產品使用的要求,或欲改裝則需經制造廠同意,并報請有關勞動保護主管部門批準。
使用單位必須對本單位的電動葫蘆建立設備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
1. 電動葫蘆出廠技術文件,如合格證書,使用說明書等。
2. 安裝地點及起用時間。
3. 日常使用,保養、維修、變更、檢查和試驗記錄。
4. 設備、人身事故記錄。
5. 設備存在的問題和評價。
無論是對制造廠還是針對使用單位的要求都是從安全的角度出發的,只有保證安全的生產和使用才是起重行業發展的一個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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